绍兴处妥善处置一起货车自燃事故
2019-07-26
来源:绍兴营运科
作者:徐汉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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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21日,杭甬高速宁波方向224K处发生一起货车自燃事故,车辆占据第四车道及港湾式停车带,现场浓烟滚滚,火势较大,情况非常危急。绍兴处值班室迅速启动应急预案,党员干部带头,联合高速交警、消防、驳货车辆等赶赴现场处置。
当日凌晨5时15分,杭甬高速甬向224K处一辆大货车发生自燃,车辆占据第四车道及港湾式停车带,施救车辆到达现场后发现火势很猛,而且事故车辆货物有燃爆现象,为了防止车辆燃烧过程中发生爆炸等次生事故,高速交警和施救人员立即在事故车辆后方采取主线卡口(临时中断交通)管制措施,同时,通知绍兴、柯桥站甬向进口关闭。10分钟后,消防车辆到达事故现场,迅速展开施救。经过消防人员和高速施救人员近20分钟的共同努力,火势得以控制。6点28分,货车大火终于被扑灭,事故化险为夷,车辆装载货物部分被烧毁,但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也未发生次生事故。6时50分,管制措施解除,主线恢复正常通行。
根据司机自述,此次自燃是因车辆轮胎温度过高起火导致,绍兴处不忘初心再出发,牢记使命争一流,与高速交警、消防等多部门联勤联动,合理调度,快速处置,及时有效控制了事故现场险情,确保了主线的安全畅通。(徐汉军)